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知道,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一脉相承的理论体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在时间上前后相继,在内容上继承发展。科学发展观不是孙悟空横空出世,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上可以找到她的源头,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中也有深刻的印记。比如说,毛泽东思想中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就是在建国初期我国被国际社会封锁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中的“白猫黑猫”的著名论断,就是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被意识形态迷茫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是在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在新世纪重要战略机遇期里中国将要面临更深层次、更高层次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科学发展观。
几大理论都蕴含着科学发展观,但是内容不同,提法也不一样,这主要是由当时的客观形势决定的。毛泽东时代,我党的主要任务是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毛泽东思想侧重指导革命和战争。邓小平时代,我党的主要任务是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所以邓小平理论侧重解放思想和破除禁锢。江泽民时代,我党的主要任务是带领人民巩固改革成果并发展改革成果,所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侧重总结经验教训和指引前进方向。胡锦涛时代,我党的主要任务是带领人民把改革和开发推向深入,所以科学发展观侧重坚定信心和思想指导。
从社会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从社会主义建设到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一路走来,构成了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实践。在这个实践中,人们的思想从僵化到迷茫,从迷茫到坚定,人们的行为从极端到放任,从放任到理性,充满了艰辛和坎坷。历史走到了21世纪,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四,综合国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是继续改革开放,还是改弦易辙?是继续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是回到极端社会主义?是继续统筹兼顾、量质并举,还是盲目追求数量的增长?在具体工作中,当城乡发展矛盾对立的时候,我们怎么处理?当区域发展矛盾对立的时候,我们怎么处理?当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对立的时候,我们怎么处理?当人与自然矛盾对立的时候,我们怎么处理?当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矛盾对立的时候,我们怎么处理?在工作中,什么因素是根本,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是什么?所有这些现实的问题,都是时代向我党提出来的,这些大是大非的问题,在胡锦涛同志的科学发展观当中都有具体的阐述或者方向性的指引。
作为一名执政党的成员,我们要把握,我国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是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根本依据,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一定要坚持从基本国情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要看到我国发展呈现出的阶段性特征,那就是在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同时形势依然不容我们懈怠。我们不要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说到这里,我想强调,科学发展观不只是政治局九大常委的科学发展观;从基本国情出发考虑问题,解决问题,也不只是政治局九大常委的事情,它是每个中国共产党员必备的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 每个党员都有他具体的社会职业,我们在座党员的社会职业是律师。履行职业是我们扮演社会角色,服务社会大众的平台,更是我们共产党员拥护中央政策、实施中央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渠道。科学发展观总的来说,是经世治国之道,我们律师可以直接有效介入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律师要成为推动民主法治发展,促进公平正义实现的生力军。在法的运行中,积极履行律师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以自己的微薄之力为依法治国这个规模宏大的法治系统工程添砖加瓦。在具体案件办理中,积极利用自己的业务技能和智慧,妥善协调各方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顾全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当然,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律师可以主动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公平和正义;我们也可以根据时下社会热点,进社区,进工厂,把物业纠纷、劳动争议解决在诉讼之前,让矛盾冲突止步于摇篮之中。
前面谈到,科学发展观是个哲学范畴,是放之四海、横亘古今的真理。既然这样,那么她对我们个体的成长和发展也是具有指导意义的。以盈科所为例。律师行业已经经历了“个体户”单打独斗的时代,正在面临团队运作的时代,将来必然迎来团队合作的时代。所以盈科力行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建所方针是正确的,是符合律师业发展规律的,是在践行律师行业的科学发展观。
规模化是专业化的保障,专业化是规模化的目的。前面我谈到了,律师业当前是团队运作的时代,将来必然是团队合作的时代。建设某领域的专业团队需要人,建设几个专业团队以期它们之间的联手合作就需要更多的人,大浪淘沙始见金,100克精钢需要1吨铁矿石炼就,所以规模化和专业化之间的关系不言自明。盈科现在实行的部门制度,正是专业化建设的举措,其中的秘书制和承包制是其具体内容,一个部门就是一个专业团队,多个部门之间的联手合作将发挥出巨大的优势和效益。别的普通律所一般只建设一支专业团队,主攻一个业务方向,这在当前来看是适应形势的,但是再过几年迎来团队合作的时代,他们就落伍了。所以盈科的部门制度是正确的,而且具有科学的前瞻性。
正如,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形势仍不允许我们懈怠一样,盈科所的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仍有不足。比如在员工的大所意识、员工的整体素质、核心管理团队的培养、有效的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方面尚需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