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近来,我国XXX等地先后发生了严重危害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恶性案件,给学校安全敲响了警钟。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未雨绸缪,我校根据宁波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努力为孩子成长创造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在学校安全管理方面采取了以下管理措施,望广大家长支持配合。
一、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请在校门口止步,不得进入校园(包括车辆);如确要与老师联系,须经门卫确认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学校。
二、孩子上学放学(包括中午)尽量接送,早上到校不早于7:00,家长务必按学校规定时间接送孩子。
三、学生到校时间:7:00-7:50 中午放学时间:11:30
下午放学时间:周一至周四: 一至四年级 15:50 五至六年级 16:00
周五: 一至四年级 13:50 五至六年级 14:00
四、禁止学生和家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五、孩子有事有病不来上学,必须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家长有事来校接孩子出校门,必须到老师处领取出校单,交给门卫后方可离校。
六、教育孩子放学不要跟陌生人、亲戚或邻居走,不要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同学、朋友家逗留。
七、接送孩子乘坐校车的家长请务必按规定时间接送。
八、配合交警整治非法运营车辆。往返学校不乘坐“三无”车辆、“三超”车辆,不允许以包车和租车等形式上下学。未满12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
另外,随着天气炎热,要注意水况安全,学生不得到池塘、水井、水库等危险的地方玩耍、游泳;要注意饮食安全,孩子要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食用,防止传染病的发生;要注意防汛防雷防暑安全,夏季多雷雨,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若遇大雨天气或洪水不得强行过河,高温天气,防止孩子在户外活动中暑。
以上规定于2010年5月6月开始执行。恳请家长认真配合,并根据孩子实际,有效地进行教育。孩子的安全高于一切,维护孩子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是学校、家长、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各位家长从安全第一的角度,理解并支持学校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因此而给家长带来的不便,望家长谅解。
谢谢!
XXX中心小学
二О一О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