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迎接县第一季度督查工作,启动改水工作。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禁赌协会和红白理事会。
5月份:改水、改厕、改路以及村庄整治,做到基本完成。
6月份:进一步完善改水、改厕、改路任务,做好第二季度工作小结。
7月份:迎接县二季度督查工作,启动改房,完成粉刷任务和农村清洁工程。
8月份:全面完成农村清洁工程建设。
9月份:全面完成改路和“四普及”任务,开展整治村庄环境、改栏、改环境任务,全面完成外墙粉刷和浆砌阶檐任务。完成新村建设做好三季度的督查准备工作。
10月份:迎接县三季度督查工作,全面完成村庄整治,全面完成室内外活动场所。
11月份:全面完成村庄整治建设的扫尾任务,协助村点将直接统筹资金,帮扶单位和乡政府的扶助资金到帐,做好台帐,收支情况,建立社区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开展景观公路工程。
12月份:全面完成自然村建设,全乡进行各项建设验收检查,做好省、市、县的检查验收工作,全面总结和考评工作,查看2013年后备点的建设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点单位要牢固树立抓新农村建设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的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是加强力量。经乡党委、政府研究,调整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二是加强理事会建设。乡、村干部要全力配合理事会成员做好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在资金、技术服务、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围绕发展环境、完善设施、培育产业加强服务为重点,逐步推进社区建设,使新农村建设有序顺利进行。
(二)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在上级直接统筹资金到位的同时,乡、村要加大资金投入,每个点乡镇不少于3万元,村委会不少于1万元,努力争取帮扶单位和社会有志人士、扶助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二是要鼓励农民筹资投劳。既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又要尊重农民意愿,搞好“一事一议”,动员和组织农民积极加大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公共事业,每个村点农民投资投劳占总投资不少于80%;三是要落实衔接统筹资金,争取衔接安全饮水、沼气池、农业综合开发和卫生部门的改水改厕等项目资金;四是乡、村干部要与金融信贷单位取得联系,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加强文明信用户的创评,扩大贷款规模,满足新农村建设资金到位。
(三)加强帮扶指导:一是根据乡党政班子成员的分工以及各办公室的蹲点,驻村帮扶新农村建设;二是积极配合县帮扶单位下村指导工作,县包(挂)村单位支持资金争取10000元以上;三是乡、村干部要积极动员企业老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
(四)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各新农村建设点,对资金投入,要做好安排,不留缺口不欠帐。采取统一发票报账制。二是确保新农村建设直接统筹资金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拨付到乡经管站,再由行政村或村点开具收据拨款,建立村点台帐,并规范台帐、明细帐、分户帐和凭证管理制度,做到账证一致,合法有效。三是要加大资金督查力度,坚决杜绝违规经费开支,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健康运行。
(五)考核与奖罚。乡、村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协调、督查、指导新农村建设点的工作职责,做到每月一布置、每周一指导、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评比、半年一小结、全年一表彰,对新农村建设实行年终考核,建立奖罚措施。
(六)明确要求分解任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把新农村建设的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具体分解见附表,强力推进我乡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