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为依据,以保持先进性为目标,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公开承诺为基本手段,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具体化,为进一步激发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更好地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自身特长,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投身“三大战役”、月亮文化节、六大产业等工作,使党员承诺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植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成为推动中心工作、加快赶超发展的有效载体。
坚持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原则。党员服务承诺的内容既要防止过高过泛,又要防止标准偏低。做到能办到就承诺,有多大能力就承诺多大事项。所承诺事项必须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具有明确的内容、措施和时限,保证承诺的事情都能兑现。
坚持立足岗位、促进工作的原则。要把党员服务承诺制活动与加强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结合起来。党员要立足本职,以岗位服务意识为切入点,努力探索和创新服务理念,增强责任意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使自身工作能力和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坚持尊重基层、加强沟通的原则。在活动过程中,要深入基层,广泛征求和听取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服务承诺制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沟通交流,促进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搭建党组织、党员与群众的连心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塑造党员良好形象,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
三、承诺内容
全委党员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围绕服务赶超发展大局,在履行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工作绩效、提供优质服务、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向党组织进行承诺。每个党员每年至少要承诺1—2项创新性、突破性的工作项目,以及1—2件力所能及的扶贫帮困利民实事。所承诺的具体事项,要能够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和表率作用。
四、承诺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体在职党员干部。
五、实施步骤
党员服务承诺每年进行一次。XX年—2012年党员服务承诺制活动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XX年12月10—26日)。召开机关党员干部会,广泛宣传开展党员服务承诺制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内容要求,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思想,引导党员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摸清三个情况:一是全局党员实际能力和个人专长;二是群众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期盼和需求;三是结合我局实际,解决的当前重点难点问题等。
2、党员提诺(XX年12月26—30日)。每名党员按照承诺内容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自身条件,在广泛征求其他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符合自身实际的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必须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评,即必须明确提出承诺事项、完成时限、实现承诺的主要措施和预期效果等。同时认真填写好《党员服务承诺书》,并上交党支部。
3、组织审诺(2012年1月4—5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逐条审核把关,看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等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防止出现承诺目标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由党员根据支部大会修改意见重新做出承诺。支部大会审核把关后报工委会审定。承诺内容确定后,党员重新填写《党员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党支部存档备案一份。
4、公开示诺(2012年1月5—7日)。通过农业局信息网、文件和公示栏等形式对全委党员确定的承诺内容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