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创新管理方式,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促进社会组织自律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的素质和公信力。适应政社分开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进一步理顺党政机关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社会化运作发展模式。指导社会组织改进工作方式,增强管理和创新能力,提高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强与在京国际社会组织和全国性行业协会的合作交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通过引进、联办、协办等形式,扩大合作交流,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