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2010年市发改委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如下: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根基
1、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大宣教”工作格局。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市纪委《实施意见》,坚持以惩防体系建设为纲,抓好工作任务分解部署。
3、扎实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风浪考验。
4、深入开展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等为主题的党风党纪宣传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5、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纪委书记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制度。
6、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坚持任职廉政谈话教育制度。
7、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家庭助廉宣传活动,倡导文明风尚和清廉家风。
二、加强党内民主监督,严格廉洁自律规定
8、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9、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
10、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集体重大事项决策及议事规则执行情况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1、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三是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四是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五是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12、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三、加强源头治腐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领导负总责,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管理,践行公开承诺,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
15、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新的规定,完善和坚持机关管理、财务管理、会议、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16、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2010年全面推进全市反腐倡廉政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安排意见》,紧密结合我委工作职责和牵头负责的工作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四、加强行政监察监督,切实保障依法行政
17、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问题。
18、以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调查研究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不思进取、漠视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问题。
19、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文明执纪执法、精简会议文件、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对机关行政效能、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境)、公车配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应急不灵、政令不畅、落实不力、作风涣散、效率不高等问题。
20、强化政府投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规定,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和项目公示制度。
21、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新增中央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稽查,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和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投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22、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干部考核、考察、轮岗交流制度,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2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示范单位建设,健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24、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制度,疏通和拓宽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渠道。
25、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与行政服务中心的网上连接,加强对委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全程监督,不断拓展电子监察范围。
26、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评机关”活动,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教育动员,切实解决行政服务中“上热下冷、上急下怠、中层梗阻”的问题。
27、加强发改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省、市、县(市区)发改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认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调研和情况交流,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快速反应机制,推动全市发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