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助理分管信息公开任务,配备2名兼职信息员。认真按照《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局关于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红安监〔2010〕60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0〕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年初迅速整理、制订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并通过云南省信息公开网页、云南省阳光政府网页、云南省红河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页做到了向企业、人民群众、相关职能部门公开。今年以来,县安监局先后公开政策法规27项;制定并下发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通知;安监局限时办结制;安监局服务承诺书,总之县安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安全监管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和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强化,拓展思路,创新工作,在安全生产建章立制、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县安全生产总体上继续保持了稳定趋好的态势。1至6月,我县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其他行业为0事故。
1.抓宣传和培训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不仅是一种管理,更重要的是树立安全、健康的理念,懂得自我保护的知识,才能做到“三不伤害”。因此,我们注重把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点评事故案例,通报隐患治理情况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我们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咨询、送法到基层活动、开设网站、创办安全生产简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今年依法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100余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170余人,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45类2.2万余份;发放《安全生产宣传画册》等宣传画册6类2千余册;发放《安全用电手册》等手册1600册;发放有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挂历260张;接受群众咨询80余次。
2.抓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及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10年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拟定了《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在年初安全生产会议上县长与各个副县长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状9份,与各乡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13份;分管副县长与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100余份;安全生产监管各部门与各经营单位、各乡镇政府与各村委会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根据全县各乡镇、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县对各乡镇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实行0指标。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后,我们进行了督促检查,要求将控制指标层层分解,主体和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去年年底,我们受县政府的委托,组成考核组,对签定责任书的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考核,结果表明,绝大多数乡镇和部门都能较好地完成责任书中规定的要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