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长,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新建县属丘陵滨湖地区,共19个乡镇,其中,沿湖乡镇有7个(樵舍镇、象山镇、大塘坪乡、铁河乡、昌邑乡、联圩镇、南矶乡),涉及43个行政村,125个村小组,人口17万,耕地23.6万亩,湖区面积75万亩,鄱湖水位在12点高程时,有草洲、滩滁面积60多万亩,在13点高程时有50多万亩。全县有渔民1.2万人,发放捕捞证1200个。境内赣江段、锦江段河道总里程达135公里,占赣江执法水域的78%,现有各类采砂船88艘。
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主要面临整治非法捕捞、非法猎杀候鸟、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四大任务。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想分三个方面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汇报:
第一个方面,前期工作及成效
自1月19日省政府召开鄱阳湖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狠抓落实。主要抓了以下五件事:
第一、层层动员。省政府召开会议后,我县立即召开了七个沿湖乡镇和县林业、农业、渔政、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传达学习了全省动员大会精神,对我县开展鄱阳湖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明确了要求,划分了职责。随后沿湖乡镇回去后,也分别召开了乡镇党政联席会,乡镇村组干部会,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第二、成立机构。为高位推动整治工作,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沿湖乡镇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新建县鄱阳湖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职能部门也相应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为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第三、制定方案。根据省、市政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下发了《新建县鄱阳湖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职责分工、整治内容和实施步骤等,就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第四、营造氛围。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我县加大了宣传力度,使整治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了“五进”,即进农户、进湖区、进企业、进学校、进船舶,先后在湖区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100多条,张贴宣传通告2000余份,散发宣传画册3000余份,发放《省农业厅致渔民朋友的一封信》1000余份。通过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举例说,现在湖区群众都知道候鸟打不得、运不得、贩不得、吃不得,否则就要坐牢。
第五、突出重点。主要开展了四大整治。
(一)整治非法捕捞。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湖区一线不间断巡查,依法取缔非法捕捞工具、清理销毁滞留水中定置渔具35部。二是加大了渔船安全检查力度,对渔船违章载客等非法生产与违规作业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三是组织80余人对南矶东湖水域内的非法围堰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出动大型挖机3台,平毁非法围堰5处,长度达到3.8公里,有力地打击了渔业违法行为,稳定了当地水域渔业生产秩序。
(二)整治非法猎杀候鸟。按照“守住湖区、管住猎具、卡住车船、盯住餐桌”的要求,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出动人员100多人次,巡湖排查20多次,清除“天网”5部。二是对辖区内市场、饭店等经营交易场所进行了全面清查,先后出动人员100多人次。三是在昌邑大桥设立了联合执法岗哨亭,对下湖过往车辆进行了严检,共出动人员近200人次。
(三)整治非法采砂。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对全县88艘采砂船常年分三个点(厚田、铁河、樵舍)集中统一停靠,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二是加强监管,县乡两级固定28名专职人员,24小时零距离监管,并在乐温大桥、昌邑江边设置了两个执法检查站,分别抽调了14名和18名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执法。三是严格处罚,到目前,共查扣非法采砂船9艘、运砂船76艘,罚款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