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动员部署(5月13日前)。在组织人员到企业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机关、中心窗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党员和中心窗口负责人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二)公开承诺内容(5月底前)。全体党员和全体窗口工作工作人员要分别对照“五个好”和“五带头”要求,认真制定党员承诺目标和岗位承诺目标,并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形式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导履职践诺(5月至12月)。要根据党员个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承诺内容,分别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台账,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记录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支部和各窗口负责人要及时提醒督促,确保承诺的事项全部认真落实。
(四)严格考核评议(6月、12月)。要结合半年和年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和群众评议活动,对党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参照目标承诺考核得分,综合评定成绩,在支部内部公开评议结果。
(五)评选表彰先进(12月底)。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凡是因兑现承诺成绩突出、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申报本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和表彰,并推荐参加市委和机关工委表彰的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
六、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先争优活动在办党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成立由法制办党组、行政审批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参加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积极自觉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二)搞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中心宣传栏、大屏幕、标语牌、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活动宣传,及时发现和表彰机关科室、中心窗口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目标承诺工作、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和谐机关”、“文明科室(窗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工作落实。要围绕增强党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等目标,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党员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促进工作落实。
(四)立足本职工作,鼓励探索创新。统筹安排创先争优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尊重党员的首创精神。要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鼓励党员群众围绕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活动方式,用工作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五)严格考核督导,确保承诺兑现。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列入年度党员考核目标,定期检查、考评,总结发现先进典型,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