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全区各层次综合治税部门联动,实行“一企一卡制”,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服务,实现100%走访、100%满意、100%不流失,实现纵向管理。
(五)强化服务、追踪问效
1.根据属地税源企业存在的问题和症结,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切实提高动态跟踪服务的质量,通过为企业排忧解难,提高企业纳税积极性,为稳定存量税源、发展增量税源奠定基础。
2.对异动企业建立预警体系、稳控机制,制定详实的应急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综合治税办。
3.对迁址的企业,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出现此类现象。
五、监督考核
1.规章制度完善。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稳定存量税源的工作责任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
2.基础工作扎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包保企业台账(或跟踪服务记录),形成月、季、年工作记录,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清晰,企业服务满意度信息反馈及时,保证包保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3、监督考核到位。对包保工作措施到位、收效明显的街道办事处,在综合税治年度考评中给予基础分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因工作、管理、服务不到位、掌握动态信息不及时而造成存量企业流失的街道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绩效考核办法予以扣分。
六、附则
1、本意见由区财政局、区综合治税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