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皖发〔 〕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大和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和谐文明社区为落脚点,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夯实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着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将全市100%的城市社区和90%的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区基本实现社居组织全覆盖;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管理及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能够满足社区居民基本服务要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社区建设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三、工作举措
(一)适度调整城区社区规模。本着利于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的原则,根据我市城区建设发展现状、地域特点以及居民认同感,结合“村改居”工作,合理调整社区规模。社区调整主要依据管辖人口、户数、地域面积来确定,原则上每个社区管辖3000户、8000人左右,并以道路、河流等地理现状自然划界。(社区调整的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二)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二是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事务性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三是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各街道(乡镇)要采取措施,着力提高社区工作整体水平,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坚持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工作新方法,创新工作新机制。
(三)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逐步推开”的原则,结合“美丽和谐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全覆盖工程,全力建设 省农村社区实验市。自2011年起,每年在30%的村(组)推行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着力构建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互助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相衔接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立足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合理确定农村社区设置模式、功能定位、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新途径。
(四)加强社区“一站式”窗口建设。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配置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标准,原则上按照每百人5㎡的标准配置。社区办公与服务用房要求同在一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统一标识,实现社区干部办公空间最小化、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和使用效益最优化。大力推行“社区下楼”工程,鼓励采取产权置换或异地重建方式,将社区办公与服务用房下移到一楼,并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五)加强社区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网络,建立由社区党组www.dljs.nET织牵头,社会居民自治组织、民间组织、中介组织、驻区有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管理协调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新建小区的管理缺位问题,形成有效覆盖和全面到位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居委会、居民会议及其他居民自治制度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注重推行现代信息技术在社区管理中的运用,探索实施网络化管理模式,不断扩大管理工作覆盖面,提升社区管理水平。
(六)扩大社区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社区救助服务,加强对失业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助尽助。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服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对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指导和扶持,新建和改扩建社区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和农村敬老院,努力提高城市“空巢”老人的照顾率和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推进社区文化教育服务,加快建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进社区安全服务,依托居(村)委会加强社区警务室和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构建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推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加强社区综合减灾体系建设,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
(七)拓展社区市场化服务领域。鼓励和支持社区商业服务,积极兴办城乡社区购物、餐饮、家政、中介等家庭服务业,努力实现社区服务模式创新。对开办商业性社区服务项目的,依法简化审批手续,并予以税收等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民办公助等形式兴办社区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并在规划、建设、用地、经营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新举措。鼓励辖区单位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内部食堂、浴池、文体和科教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八)大力开展社区义务服务。积极开展“你我互相帮、邻里一家人、楼院一家亲”活动,形成邻里互助新格局。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培育和引导社区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提倡党政领导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在社区参加义工活动。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帮扶服务,整合城乡服务资源,将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与农村社区惠民服务有机结合,搭建互动平台,探索建立城乡互动服务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