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对火灾多发易发场所进行重点排查。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场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车站、人员密集棚户区、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作为排查的重点,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是对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场所等进行重点排查。在元旦、春节等各类节日,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庆典活动、群众集会和重要会议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提前参与,依法检查,严格审批,确保安全;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止举办,确保万无一失。
六是对农村火灾形势进行排查。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要结合农村实际,针对农村柴草垛、城乡结合部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治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老、弱、病、残等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发展壮大消防志愿队伍,加强对消防力量的培训、管理,提高农村火灾预防能力。
(三)强力开展大整治大执法。坚决执行“七个一律”的铁腕措施,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予以拆除。
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三禁止、四强化、六必须”措施。“三禁止”,即:一是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二是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三是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四强化”,即:一是强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二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落实;三是强化消防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四是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防火规定的执行。“六必须”,即:实施动火作业前,必须将居民临时迁移出建筑物;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必须配置消防器材进行现场保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四)加强执勤备战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大消防器材和装备建设力度,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协调解决和修缮市政公共消火栓,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和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等规律和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坚持“预防为主和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强化“六熟悉”和技战术训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大力开展实战演练,认真维护保养车辆器材,备足灭火物资,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装备上、训练上、预案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做到一旦发生火灾,反应快速,指挥科学,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危害。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 ”建设的高度,切实把冬季防火和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四大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一岗双责”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认真制订本乡镇、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责任,开展拉网式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 ”建设和构筑“防火墙”工程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二)严肃执法。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活动中严格落实“三禁止、四强化、六必须、七个一律”措施,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三)加强配合。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凡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火灾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督查巡察办要加强对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火灾高发乡镇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行业开展重点督查,印发督查通报,采取强力督查措施,确保冬季防火暨“四大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县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五)畅通信息。各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于 年12月5日、12月20日,2011年11月5日,11月20日,12月20日,5日报阶段总结及附表1,18日上报整个活动总结及附表1和附表2,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各单位请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