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发〔2009〕6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发〔2009〕4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加强我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实行城乡统筹、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好、发展好,不仅关系到顺利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劳动保障工作战略目标,更是构建和谐磐安的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
二、总体目标
年底,按照组织机构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的"五化"要求,完善规范全县19个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建设;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公共服务站),建成率达100%;其中30%行政村(社区)创建比较规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公共服务站)。到2012年底,在逐步完善乡镇、村(社区)两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的基础上,加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功能完备、运转协调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网络,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覆盖到全县所有城乡居民。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职责
乡镇劳动保障管理所主要职责:
1.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指导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组织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求职登记、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企业用工信息发布、专场招聘、农村劳动力培训等劳动力供求双方就业服务工作,做好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
3.做好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等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负责各类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审查核实和待遇发放人员的动态管理及配合做好工伤事故调查等工作;
5.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办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依法调解和处理劳动纠纷,协助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6.配合做好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好各类台帐;
7.召开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月度例会,做好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
8.做好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和就业服务,负责录入和及时更新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做好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
2.协助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指导和农村低保家庭的就业援助工作;
3.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费用征收、待遇支付和领取资格认定等工作;
4.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其他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5.协助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同时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公共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