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县直单位党组织中开展三争创活动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就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创作风建设过硬党组织、争创制度建设规范党组织”(以下简称“三争创”)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和提高党员、干部的发展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水利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襄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在全局开展“三争创”活动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要切实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发展与和谐这个大局,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和各二级单位在水利建设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广大党员、干部的实际,分别制定争创活动的具体标准,从而体现争创内容上的针对性,实践形式上的多样性,考评方法上的可操作性,争创结果上的实效性。
3、综合评价,动态管理。对“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创作风建设过硬党组织、争创制度建设规范党组织”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公示三步骤进行,建立综合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以提高“三争创”活动的公认度和透明度。
三、争创标准
(一)学习型党组织争创标准:
1、树立学用结合的学习理念。学习不仅是为了获取知识或掌握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树立正确思想观念,学会分析解决问题的辩证思维方法和工作技巧,培养创新思维,促进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同时,鼓励在职干部职工外出对口进修学习,提升自身专业技能,提高全局水利建设水平。
2、创新灵活机动的学习方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培养学习型的党员干部,目的是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各种能力,进而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向心力、凝聚力。因此,必须重视实践学习的方法,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学习各种知识,在实践中锻炼各种能力。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善于创造性地解决和处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复杂问题。
3、健全上下互动的长效学习机制。坚持定期学习,制定激励机制,加强对学习的检查考核,将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在组织好全体党员学习的基础上,要带头示范,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示范者,坚持从我做起,抓住每一个机会,带头参加学习,为党员学习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