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法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服务,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面对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工作。一是积极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政府主导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卫生部门要积极启动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二是以建设项目和职业卫生审查评价为突破口,从源头上防控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增强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服务能力,扩大重大建设项目和高危项目评价覆盖率,用好法律监管和行政手段,推进评价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大力加强职业监护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第二轮哨点监测和示范企业试点工作,不断扩大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四是继续加强职业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各县市要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资质,继续加强和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规范文件,提高工作水平;五是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工作,依法开展放射人员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及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周”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努力推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和消毒监管。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疫情单位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和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继续做好血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消毒产品、一次性用品和日常消毒的执法检查,重点是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批号和消毒效果监测进行检查。
(二)继续加大卫生执法查处案件力度,实行办案稽查和考核评议责任制。各地要适时成立“行政处罚审理委员会”,规范和优化办案机制,将查办案件作为科室和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内部稽查,开展处罚案卷评议活动,不断规范涉嫌犯罪地移送工作,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公开考聘和择优录用,严把进人关,有针对性地吸收有用人才,抓好定期培训和阶段性集中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进修活动,适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先进典型、开阔眼界、拓展思路。
(四)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小旅馆、小理发美容店、休闲娱乐、小浴池和游泳场馆等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活动,不断提高监管整体水平。继续加强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和保障工作。
(五)继续加强事物中毒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案的要求,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六)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基层卫生监督模式和方法,逐步建立覆盖全市乡村的卫生监督体系。
(七)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搭建省、市、县三级联网互通、沟通信息、共享资源的信息平台。
(八)深入开展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市卫生系统“法律六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