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活动方式
(一)、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法律专业人士授课。
(二)、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
二、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3月12日(星期二)
(二)、活动地点: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福利院或者敬老院
三、注意事项
(一)、各司法所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必须将本次活动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汇报。
(二)、各司法所须电话通知,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务必准时参加此次集中教育活动,若迟到口头警告一次,无故不参加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做好记录。已请假外出的务必电话通知其本人。
(三)、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矫正人员自行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服从现场安排。
(四)、与会矫正人员做好签到工作。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活动期间要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活动开始和结束时均进行点名、签到。同时在教育活动结束后抄报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五)、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务必遵守活动时间:
上午签到时间08:30-8:50
教育学习时间09:00-12:00
义务劳动时间:14:00-17:00
社区矫正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若需请假,须经市司法局批准,无故不参加本次活动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