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净化我市交通环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根据省厅交管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支队经研究决定从月日至月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全市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以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实现我市基本消除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为目标,强化机动车号牌的管理工作,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高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套牌假牌、挪用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杜绝;
(三)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
(四)因车辆号牌被套产生的违法行为引起群众报警和投诉数量明显减少;
(五)因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支队成立整顿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支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支队领导担任,成员由交警支队各处室负责人、各大队大队长组成。整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主任由……兼任。各大队接此方案后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
2、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号牌不清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3、挪用、套用机动车辆号牌,随车携带其他车辆号牌;
4、车辆已经注册但不使用原车号牌、未注册但使用借用号牌、车辆及号牌与公安网注册的信息不相符;
5、盗抢、走私、假冒军车等嫌疑车辆;
6、制、贩假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
(二)重点区域、路段:
1、国道、省道;
2、城市道路、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与普通道路结合部;
3、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路段周边区域;
4、大型(重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周边道路;
5、无牌无证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集中区域和多发路段。
五、整治时间
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间为:月1日~7月31日。7月1日、7月11日、7月20日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7月5日、15日、25日为全市范围内集中行动日。
六、整治措施
(一)强化教育处罚。对机动车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人员,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各大队还可以通过组织参加交通法律法规集中学习,进行警示教育,通过观看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事故案例电视片、图片,民警宣讲,交通违法人员座谈交流等方式,让其深刻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研究建立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