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局机关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要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全面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局长对党务公开工作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责,及时向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稳步推进全局党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要借鉴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经验作法,将党员群众的具体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确定相应的党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要坚持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区别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务公开要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政府重大决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结合起来。
(三)创新方法,不断完善。实行党务公开是一项新的实践,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做到边摸索、边总结、边提高,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要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党务公开良好氛围。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公开内容、运行程序、公开手段、监督渠道,把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增强班子团结、协调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经济跨越赶超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