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负责、各方联动”的创建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努力探索食品药品科学监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餐饮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方面:以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为重点,以创新监管机制为举措,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风险分类管理为手段,深入分析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认真研究监管工作思路,紧盯群众关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不断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药品安全方面:以构建扎实的药品监管体系和供应保障体系为中心,以电子监管为支撑,以提升科学监管水平为关键,以提高执法队伍、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素质为基础,以药品稽查和市场规范为保障,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通过两年努力,把全县建设成为药品质量安全化、体系建设完善化、部门协作常规化、宣传教育常态化、企业监管动态化、“两网”建设标准化、不良监测制度化的药品安全示范县。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成立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2012年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创建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进度,确保各项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
(三)迎接考评阶段(2013年1月—2013年3月)。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各项工作档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对全县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考核评价申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对创建单位进行考评,考评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授予“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简报、黑板报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全民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个个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报道重质量、保安全、讲信誉的典型餐饮服务企业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报道创建工作进展,努力提高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社会信誉度,促进医药产业和餐饮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季度末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促进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切实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协调联动,强化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具体指导与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负责人不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