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艺术节活动指导思想,我校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校艺术节活动,本次活动面向全体学生,激发每个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张扬学生个性,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浓郁的校园艺术氛围,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多彩校园 放飞梦想
三、活动内容
(本届艺术节各项活动应围绕主题,以鹿城教育“十大建设发展工程”创建为契机,着重展现我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青春风采。内容上要紧扣时代特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具有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根据区艺术节的内容要求,我校特制订以下内容:
1、声乐:独唱、小组唱(6人以内)或重唱、。
2、器乐:独奏、或重奏(含民乐、管弦乐及口风琴、口琴、竖笛合奏等,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舞蹈:独舞(含双人舞、三人舞)。
学校将举行以上三项专场比赛。
四、活动的要求
学校以新课程理念指导,开展艺术节活动,要求班班开展艺术活动,人人参与,使本次活动的教育目标明确,主题突出。通过班级艺术节比赛选择优秀的学生参加级段艺术节比赛,最后再择优参加学校艺术节比赛。一至五年级段,各级段各项推荐7名参加校级比赛;六年级段各项推荐8名参加校级比赛。请各级段于4月12日前上报音乐组。
五、奖项设立
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六、比赛时间
4月15日:声乐。
4月16日:舞蹈。
4月18日:器乐。
注意事项: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如着婚纱等。
希望各班班主任通知学生,早做准备,并积极组织班级艺术节活动,使校园艺术节活动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