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务公开的形式有召开会议、公示公告、内部网站等多种形式。分别有定期、不定期、随时公开等三个时限要求。公开的层面有班子领导、中层干部、全体干部职工等。
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推进局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年度工作目标、财务收支等情况,要求定期定时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添置和处置等内容要求及时向中层干部公开;干部的提拔、使用以及评先评优要求在干部所在单位全体干部中进行公开;对反映机关干部职工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该按月公开的必须按月公开,该按季度公开的必须按季度公开,该及时公开的必须及时公开,以此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和谐林业建设,提升林业形象。
四、创新防范管理工作机制
1、建立关键岗位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要求各级干部交流、轮岗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改善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使各级干部能较全面的熟悉诸方面的工作,防止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过长易产生腐败的问题。
2、继续深入推行领导干部监督五项制度工作。继续在全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谈话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党风廉政督查制度、局务公开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在述职述廉中,拓展监督渠道,把风险点防范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五、建立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检查
1、建立《市林业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采取自查、上级查、专门机构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完善风险跟踪机制,定期召开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分析会,总结防范管理的成效,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确定不同时期应重点防范的内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警示提醒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把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班子考核、效能考评的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作为行政执行力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
3、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督察,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落实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措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察,确保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六、建立预警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三色预警、三级管理”。对涉及岗位职责带有个别性、苗头性问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橙色预警;对涉及岗位职责个别性、苗头性问题经橙色预警后仍反复出现的廉政风险点转入黄色预警;对涉及岗位职责明显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红色预警。橙色预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适时进行监控;黄色预警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进行监控;红色预警由党组重点进行监控。
对违反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规章制度的个人严肃查处,对拒不落实或者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力的部门(单位),依据《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责任。对于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除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外,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大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追究的方式有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