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县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镇品位,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关于推进项目富县产业富民的意见中关于实施环境宜民工程的部署,认真做好重新施划道路标线、统一规划停车位工作,实现“有序停车、让路于民”,进一步方便出行,打造优良交通秩序。
二、实施范围
施划停车位范围:国税局楼前、检察院楼前、交通小区、林业小区、联通公司、农行小区、街、八一路、建设路、南一街、北二街、站前广场、风景区门前、铁西路、农贸市场、公园路等区域。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一年的实施,计划施划停车位1500个,使路上停车压力极大缓解,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好转,基本实现有序停车。
四、实施方法
一是直接施划设置停车位。对建设路、街、风景区门前、铁西路、站前广场等具备停车条件的路段直接施划停车位,避开交叉路口和闹市等车辆集中行驶区域。
二是取消防护栏增设停车位。取消国税局、检察院、交通小区、林业小区、联通公司、农行小区等门前防护栏,设置停车位,缓解路上停车压力。
三是实施道路改造增加停车位。对八一路进行重新改造铺装后施划停车位;对南一街、北二街等路段的道路两侧沟盖板更换成承重板,并通过技术施工等措施使道路两侧与沿街街面自然衔接,达到不占用道路方便停车的目的。
四是结合工程建设规划停车位。结合公园路建设、棚户区改造、农贸市场建设合理规划道路和停车位置,划分集中停车区域,确保不影响群众出行。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8月20日-8月24日)。由县公安交通管理、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深入全县各主要路段进行实地踏查,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施划停车位方案。
(二)征求意见阶段(2011年8月25日-8月31日)。对拟定施划停车位的意见要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有异议的重新进行审核划定。
(三)实施阶段(2年9月1日-2012年7月31日)。本着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直接施划停车位、取消防护栏施划停车位、道路改造施划停车位、结合工程建设施划停车位的顺序进行具体实施,确保不误工期。
(四)验收阶段(2012年8月1日-8月19日)。对完成施划停车位的区域由整顿规范停车秩序施划停车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标准组织验收,对不合格的区域坚决重新施划。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整顿规范停车秩序施划停车位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整顿规范停车秩序施划停车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顿规范停车秩序施划停车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将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具体业务,推动整顿规范停车秩序施划停车位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县整顿规范停车秩序施划停车位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部署施划停车位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认真完成自身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财政局要拨付道路两侧改造所需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各个具体路段实际情况合理施划停车位;城建处和排水处要组织实施好更换承重板路段的施工,并指导好边沟清理和施工排水;规划、交通部门要把规划停车位纳入小区、道路工程总体规划当中统筹考虑;县整顿规范停车秩序施划停车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施划停车位的落实工作,特别是要协调好有关单位做好取消防护栏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措施,规划运行。对每完成一个路段、一片区域都要通过电视台向公众、广大车主告之具体位置。同时,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施划验收完的区域要安排交警和交通协管员做好路上车辆停靠指引。对正式实施后仍不按要求停车的车主,交警、运管等部门要依法予以警告和处罚,通过各种有力的措施,逐渐达到规范停车的标准,使交通秩序不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