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五莲”的部署要求,给广大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经县教育局、县综治办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特制定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五莲”的部署要求,按照以人为本,落实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总体要求,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校园文化和师生和谐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家长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
二、目标任务
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要做到师生和校园安全、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机构基本完善,校园安全卫生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得到杜绝;校园秩序井然、环境优美,以育人为本的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师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基本形成,努力使学校成为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一代新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创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三、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校园文明水平。加强校风、教风、学风、行风建设,落实好《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要求,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注重开展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教育,明显降低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种事故;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使校园处处体现教育和熏陶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学校历史和办学特色,结合时代要求,形成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并将其作为教育师生的生动教材,提高校园的整体文明程度。结合实际情况,经常对师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二)强化道德法制与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道德素养,增强法制观念及安全卫生防护能力。加强对师生的道德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要积极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深入开展“法制校园”创建活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切实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四落实”;要充分利用校园内宣传栏、黑板报、广播、校园网、电视等宣传工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活动,举办法制教育宣传主题会(校会、班会、队会),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定期开展自救自护的实际演练,使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能力、卫生保健意识、自我保护和心理调节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使自觉遵纪守法和维护学校安全卫生成为师生自觉行动。
(三)完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学校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预案;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措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创造条件,因地制宜设置卫生(保健)室,配备专(兼)职卫生人员(保健教师);逐步建立师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四)加强安全卫生设施建设,保障学校安全卫生基本条件。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建筑物和用水、用电、锅炉等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完备,标识清楚醒目;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定期自查、检查校舍和安全卫生设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尽快解决。县城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要在重点部位安装报警、视频监控设施,建成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五)严防重大事故发生,提高师生安全感。门卫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坚持治安巡逻,抓好校园报警点或警务室建设,严防不法分子侵入校园;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卫生,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及时化解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纠纷,防止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联系渠道,倾听民意民生,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学校和教育系统内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防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发生,使师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总体安排
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县教育局、县综治办将对各中小学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性,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校实际,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原则,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我县的“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分为宣传发动和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评估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制定计划阶段。2007年5月底前,各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县综治办的统一要求,进行深入的组织发动工作。要加大对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形成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通力配合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良好局面。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制定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6月至11月,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组织实施阶段。各学校要克服形式主义,切实从细微工作入手,从基础性工作起步,从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事情做起,保证“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检查评估阶段。2007年12月30日之前,各学校要对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情况进行自查,写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情况自查报告,县教育局、县综治办将于2008年1月对各学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京时;副组长:刘树森;成员:何兆波、安丰雪、潘维志、丁仕仁、孔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树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校长亲自抓、负总责;要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具体到人员,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相互激励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督导检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力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每一所学校做到平安、健康、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