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完成"部分是指以学生现有的能力水平,可以圆满完成的部分,如认真的卷面书写,上课时讨论过的难度不大的问题,与以往疑难知识联系不大的新知识等;"不可完成"部分是指以后进生的现有能力水平无法独立完成的部分,如一些难度较大或学习基础断层等原因造成暂时还无法完成的学习任务。对后进生的学习评价,只评价"可完成"部分,这部分内容学好了,就可以得到优秀的成绩。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学过的"新"知识的不断积累,通过不断地自身或老师帮助下的查漏补缺,学习内容中的"可完成"部分应不断地增加,"不可完成"部分要不断地缩减。如果没有这种变化,这种评价方法就会失去其督促后进生进步的意义,而纯粹成为对后进生薄弱学习基础的袒护和放纵。当"不可完成"部分缩减为零的时候,就是最终消灭后进生的时候。
3、评价指标中体现进步因素的奖励分值。
后进生通过努力取得学习上的进步和优秀生通过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二者所要付出的辛苦和劳作是不相上下的,甚至前者还要超过后者。同样付出了辛勤的劳作,就应该得到同样的认可,因此对后进生学习成绩的评价还必须考虑进步因素。具体做法是,在评价学生的学习时,如果学生进步了,除了得到应有的分数外,还可得到额外奖励的 "进步分"。
举例说明,一个后进生和一个优秀生都得到了实际意义上4分的学习成绩,后进生是由3分进步而来的,而优秀生是由5分退步而来的,二者的学习成绩虽然一样,但是后进生肯定比优秀生付出了更多的努力,那么后进生就可得到进步奖励的1分,从而以"4+1"分的成绩超过"优秀生"。这样的成绩才能真正地体现二者学习的努力程度。
总之,通过以上三方面对学习评价方法的改进,使后进生的努力在学业成绩中得到了更充分的体现,使他们通过努力后同样会取得优秀的成绩,这必将更大地调动起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学习的自信心,从而更好地去学习。当然,让后进生取得这样的"好成绩"并不是最终目的,也不是后进生取得了倾斜政策下的高分就说明消灭了后进生,重要的是这样的评价方法对后进生的学习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时刻把后进生放在心中,想着他们,惦着他们,为他们的落后而焦急,为他们的进步而欣喜,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帮助他们,把自己的一颗心全掏给他们,这就是我对后进生的"偏爱"。在这里我要说,如果没有教师的"偏爱",没有教师那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帮助,是不会有后进生的进步的。
加载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