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节气是表明气候变化和农事季节的一年中的24 个阶段。古时,开始
将一年12 月每个月里的两个节气中头一个节气统称“节”,即“立春为正月
之节”,“惊蛰为二月之节”,“清明为三月之节”,“立夏为四月之节”,
“芒种为五月之节”,“小暑为六月之节”,“立秋为七月之节”,“白露
为八月之节”,“寒露为九月之节”,“立冬为十月之节”,“大雪为十一
月之节”,“小寒为十二月之节”。《春秋传》对“节”的解释是:“履端
于始,谓节也。”所谓“履端于始”,可统指事物的开始。故古时把每月里
的两个节气中头一个节气称“节”,将每月里的第二个节气命名为“中气”。
即《唐月会注》里记载的“雨水为正月中气”,“春分为二月中气”,“谷
雨为三月中气”,“小满为四月中气”,“夏至为五月中气”,“大暑为六
月中气”,“处暑为七月中气”,“秋分为八月中气”,“霜降为九月中气”,
“小雪为十月中气”,“冬至为十一月中气”,“大寒为十二月中气”。
这种划分虽对农事活动起过重要作用,但人们在生产实践活动中,逐渐
认识到将一年分为有“十二个中气”的说法并不科学。因为实际上“十二个
中气”同“十二个节气”本质是一样的,都属于对自然界气候规律性变化的
反映。故人们通过不断充实和完善,至秦汉年间,基本上发展成为“二十四
节气”,较符合农业科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