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于水圈中的自然灾害有暴雨、洪水、冰雹、海岸侵蚀、海啸、雪崩等,尤以洪水造成的灾害最大。
洪灾在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发生,较大的洪灾发生频率约为3年一次。1931年的长江流域大洪水造成14万人的死亡,1954年也造成了4万人死亡的重大灾情。1998年又是我国一个洪灾年,在长江流域、松花江流域、珠江流域都发生了洪灾,经济损失达1666亿元。尤其是长江流域的洪水水位高、持续时间长、来势凶猛是历史罕见的。我国洪灾的发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性,每年5~8月份是洪水多发期,并且从南向北逐渐推进。影响洪灾的因素很多,有天文因素、地球运转因素、海水运动因素、大气因素等。另外,人类的活动对洪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也有很大影响,如1998年长江大洪水就与上游大量砍伐森林有关。
海岸侵蚀也是下个世纪对沿海地区的城市、工业、农业等产生危害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温室效应,两极冰川融化并注入海洋,使海平面上升,将造成海水入侵,农田、盐田受侵蚀,河口淤塞,土地盐碱化,海岸防堤损坏等灾害。若届时海平面上升 20cm,我国沿海地区将至少造成几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近几年,由于气候异常,在东欧、我国的青藏高原造成重大雪灾,经济损失惨重,每年有不少人死于雪崩。由于地震、火山喷发、台风等引起的海啸,也使沿海地区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如1933年日本死于海啸的人数达3 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