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3 中学地理课程的安排(1932年)
小学方面,为了减少教学科目,在初小阶段地理与历史、自然等科目合并为常识;高小阶段地理则归入社会科中。初小的常识课本采用混合编制,其中地理常识占有一定的份量和课时;高小社会教材,有时采取混合制,有时采取分科制。
中学方面,开始阶段变化较大,如取消学分制,恢复钟点制,取消选料制,增加在校自习时间。地理一科的设置范围逐渐扩大,课时增多,初中地理由原来只开两年发展到三年,高中由不开设地理必修课到三个学年都开设地理。自1932年《正式课程标准》颁布起,中学六年各学年都设地理,总计每周达12课时,为前一时期的3倍,课时比重平均为6—6.5%,是我国中学地理课时较多的时期之一。
此后,中学地理课程的设置维持着长期的稳定局面,直到这一时期的最后。
地理教学内容方面,这一时期删除了不属于地理知识范畴的内容,加强了本国地理分区的讲授原则,调整外国地理的范围和顺序,尤其是增补了国防地理内容。这个时期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人民进行了八年抗战。为适应全国抗战的需要,增加这方面的地理教育内容是完全必要的。教材的科学性也大为加强,且越来越显著。这些,均符合地理教育的主旨,有利于发挥地理教育功能。此时在竺可桢、胡焕庸等许多专家、教授的倡导和参与下,在地理教育发展的同时,地理教育思想也得到蓬勃发展,科学的地理教育确实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但是,这一时期地理教育中也出现了一些粗制滥造的“坊间”地理课本,对地理教育事业产生了不良影响。
(二)新中国的地理教育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地理教育跨入现代教育的新时期。随着整个教育事业的改革调整,地理教育可分为“兴旺”、“萎缩”、“振兴”三个时期。
1、地理教育兴旺时期(1949—1957年)
解放初期,适应新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需要的地理教学大纲和教材尚未编出,以选择较好的旧课本加以修改代用。课程体系亦暂时沿用解放前中小学的课程体系。当时的课程设置如表3—4所示。
这时,中学各年级地理每周总课时为12,课时比重达6.7%。
从1953年起,中小学地理教育开始全面学习苏联经验,按教育部中小学教学计划规定,中小学地理课程体系和各年级课时安排如表3—5。
这一时期的中小学地理课程有几点值得特别说明:①这表3—4解放初期中小学地理课程设置(1950年)
表3—5 1953年中小学地理课程设置
一新体系跟解放前的《中国地理》、《外国地理》按圆周式循环三次排列方式有所不同,教材结构和内容也不一样。②课程体系是仿照苏联的,初一自然地理、世界地理设在中国地理之前,且以自然地理内容为主。高中开中、外经济地理,高中三年级虽不设地理课,但初中各年级地理课时略有增加,中学地理每周总课时仍为12,比重仍达6.7%。③1953—1957年这段期间,高小和中学地理课程连续开设7年,各学年每周合计达16课时,是我国普通中小学地理学习年限较长、课时较多的时期之一。初中的中、外地理课时相等,高中的中、外地理课时也一样,表明中、外并重。
在这一阶段中,还有于1953年草拟、1956年公布的我国第一部《中、小学地理教学大纲(草案)》。本阶段地理教学的特点是:统一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教材;以苏联地理课本为蓝本,编写出版中小学地理教学参考书;翻译苏联的地理教学法教材,地理教学用具配套供应;地理教师严格依据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既搞好课堂教学,也多开展地理课外活动。这一期间,一方面学习苏联的以凯洛夫教育思想为基础的地理教学法理论,如巴朗斯基的《经济地理教学法》、包洛文金的《自然地理教学法》等;另一方面也加强了我国地理教学法的建设与研究,在高等师范院校地理系普遍开设了地理教学法课程。中小学地理教学的内容、结构,也向正规化、科学化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