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可视化与空间查询
一、影像地图的显示
传统意义上的地图是以纸质为载体记录了非数字形式的图形,因而地图被描述为“地球表面全部或某部分选定特征在平面上的图形表达”(Makower et al.,1990)。
但是,任何图片或空间数据都可以表达为数字影像。在地理信息系统中建立的数字影像与其它的影像(例如医疗影像)是有区别的:它们是地址编码过的,即影像中的像元点具有准确的投影位置记录,并且一般能够显示几种空间数据类型及其注记。地理信息系统中的影像在显示时,既表现出了传统地图的特性,又具有数字影像的特征,因此被成为制图影像。
地理信息系统的制图功能发展的十分成熟,一般硬拷贝形式的影像地图与传统的地图没什么两样。但是,经过地理信息系统处理后输出的影像地图,其图形空间特征都具有相应的属性特征描述,其图形的空间特征与属性特征是相关联的,正是由于这种关联,才使得地理信息系统输出的影像地图能够不被简单地认为仅仅是空间数据的表达,而是受空间数据模型限制的诸多可能产品中的一种。这些空间特征和属性描述都是地理信息系统中空间数据库文件中的记录,由空间特征与属性描述的关联结构完好的空间数据库来制作地图产品,要远比地图的传统制作方法简单、低耗、高效,并且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还可根据数据库中的最新数据来不断修订地图。
数据的可视化显示的目的,是要将某些特定数据予以合并以用于条件假设的检验或者通过数据的形象化浏览来寻找数据内在的空间运动模式和规律。一般来说,除了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的专业制图系统以外,大多数地理信息系统的地图输出都带有制作者的经验,而不强调具有专业地图的质量。地理信息系统可视化功能的这种经验性正是其具备空间分析功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