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中国的“四化”建设进程,将不断涌现大批新城市,进一步改造、发展老城市,较均衡地建设和发展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合理的城市分布体系,使城市的作用愈来愈大。
首先,中国的城镇化程度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1990 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中国城镇化程度为26.2%。据预测,到公元2000 年,中国城镇人口将达4 亿左右,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12 亿的1/3。
其次,城镇类型将更为多样。1982 和1986 年国务院先后批准中国62 个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并对其中的一些城市如杭州、苏州、桂林等明确为风景旅游城市,以充分发挥其独特作用。但更多的城市仍将作为不同区域范围内的经济中心而进行建设。
第三,正确贯彻“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全面合理地安排中国社会主义城镇的等级体系。控制大城市的规模是为了妥善处理人口规模与大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必须充分发挥大城市在“四化”中的作用,另方面必须注意避免不顾客观条件的发展。中等城市是中国城市体系中的中间环节,具有承上系下、带动全局的纽带作用。现有中等城市中条件较好、尚有潜力者可有较大发展。应择优利用现有的小城市和建制镇,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郊区和周围地区,在内地和边远地区发展新的中等城市,以增加其数量,扩大其分布范围,从而广泛地带动广大地区经济的发展。积极发展小城市(包括更多数量的镇),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中国目前的小城镇多数基础较差、力量较弱、工业生产水平较低,除一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城市将发展为中等城市外,多数小城市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而发展数量众多的县城则为更重要的关键。
最后,随中国生产布局的进一步合理化,作为其反映的城市分布面貌也将相应地更趋合理。内地和边远地区将出现大量新城市。到公元2000 年,中国将发展成为具有中等城市化水平、城镇性质类型多样、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布局均衡合理的社会主义国家,城镇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台湾省城镇概况暂未包括在本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