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是亚太地区层级最高、领域最广、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合作机制。1989年11月5日至7日,澳大利亚、美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加拿大及当时的东盟六国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APEC首届部长级会议,标志APEC正式成立。
【宗旨】为本地区人民的共同利益保持经济增长和发展;促进成员间经济相互依存;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减少区域贸易和投资壁垒。
【成员和观察员】APEC现有21个成员,分别是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此外,APEC还有3个观察员,分别是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
【组织结构】APEC共有5个层次的运作机制:
(一)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993年11月,首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美国西雅图召开,之后每年召开一次。自1993年来共举行了21次,分别在美国西雅图、印尼茂物、日本大阪、菲律宾苏比克、加拿大温哥华、马来西亚吉隆坡、新西兰奥克兰、文莱斯里巴加湾、中国上海、墨西哥洛斯卡沃斯、泰国曼谷、智利圣地亚哥、韩国釜山、越南河内、澳大利亚悉尼、秘鲁利马、新加坡、日本横滨、美国夏威夷、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印尼巴厘岛举行。
(二)部长级会议:包括双部长会议以及专业部长会议。双部长会议每年在领导人会议前举行一次。专业部长会议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包括贸易部长会、财长会、中小企业部长会、能源部长会、海洋部长会、矿业部长会、电信部长会、旅游部长会、粮食安全部长会、林业部长会、妇女部长会等。
(三)高官会: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由各成员指定的高官(一般为副部级或司局级官员)组成。高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委员会、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协调实施会议后续行动等事宜。
(四)委员会和工作组:高官会下设4个委员会,即: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经济委员会(EC)、经济技术合作高官指导委员会(SCE)和预算管理委员会(BMC)。CTI负责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高官会交办的工作,EC负责研究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并协调经济结构改革工作,SCE负责指导和协调经济技术合作,BMC负责预算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各委员会下设多个工作组、专家小组和分委会等机制,从事专业活动和合作。
(五)秘书处:1993年1月在新加坡设立,为APEC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负责人为执行主任,2010年起设固定任期,任期三年。现任执行主任为博拉德博士(新西兰籍,Alan Bollard)。
【主要议题】作为经济合作论坛,亚太经合组织主要讨论与全球和区域经济有关的议题,如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经济结构改革等。
【合作方式】
APEC采取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所作决定须经各成员一致同意。会议成果文件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各成员在政治上和道义上有责任尽力予以实施。
【工商参与】
为加强与工商界的联系,1995年成立了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由每个成员推荐3名著名工商界人士组成,负责对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及创造有利的商业环境提出建议,并向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提交咨询报告。工商咨询理事会是工商界参与APEC合作的主要渠道,每年召开4次会议。秘书处设在菲律宾马尼拉。
【主要成果】
自成立以来,特别是在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成为固定机制之后,亚太经合组织在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不断取得进展,在推动全球和地区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