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要遵循其教学规律、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年龄等因素,突破“声乐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的模式。声乐教师要设计以学生为主体的声乐教学大纲、声乐教学计划,教师要选择接近学生性格的曲目,能使其很快地进入“角色”,从发声练习中有意地从情绪上引导学生,从歌唱站姿、呼吸、打开喉咙、共鸣、咬字、吐字、声情并茂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意识、创造能力和舞台表现能力,创造性地发挥他们的想象力与歌唱技巧,增强对作品的想象、理解能力,使技巧与情感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表达真实自然的歌唱情感。这样,通过挖掘培养学生的歌唱情感,为学生提供富有创意的课堂设计和生动丰富的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推出如“启发式”“生成式”“互动式”等多种教学模式,遵循教学相长的原则,提高了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使每位学生都能有所获、有所得。
(二)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师音乐专业特点的考核方式
声乐分级教学不以年级划分教学进度,声乐考核不以年级区分专业水平,而以学习程度划分等级,体现循序渐进教学要求的规定曲目的程度分级教学、分级考核。该教学模式按学生的程度和声音条件,划分为女高音、男高音、女中音、男中(低)音,民族女高音及民族男高音六大声部八个级别,每个级别、各个声部均按4首中国作品、4首外国作品的标准来制定曲目,力求教学作品在声乐教学中具有代表性和典范性。这是制定分级教学规定曲目的基本原则。作品的遴选,着重注意选择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经常采用的优秀中外传统民歌、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这些作品经历长期教学实践的验证,表现了鲜明的专业特征和突出的教学价值,较充分地显示出艺术性与技术性的统一,是进行声乐技巧训练,提高歌唱能力的典型教材。考核方式可针对声乐理论、声乐训练和演唱等内容进行评价。要评价对声乐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可采用观察、谈话、讨论、问卷法、小论文习作展示等方法,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形成性评价为辅。对声乐训练和演唱的评价,可采取观察法、论文式测试、调查问卷法、等级量表法、会谈讨论法、声乐艺术成长档案袋的运用等。在考试中采取集体评分与主课老师评分相结合,独唱与重唱、小合唱相结合,他人伴奏和自弹自唱相结合,课外艺术表演和实习相结合等多元化考核方式。教学中结合典范作品的学习,融系统的声乐理论于严格的声乐技能训练之中,最终通过作品演唱,表现出学生对歌唱技能的娴熟运用程度。明确划分声乐作品的程度,实行科学合理的声乐分级教学。当然,按不同程度分级教学的办法,主要为了方便高师音乐专业声乐教学系统规范地选择教材,科学合理地把握进度。同时,通过学习情况和教学质量的分级考核检测,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师的教学责任感,引导声乐教学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促进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因而能够作为声乐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
(三)反复实践和组织,精心编写高师声乐教材
高师声乐课是音乐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通过声乐教学,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声乐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具备一定的范唱能力,能够较准确
地理解和演唱不同类型的声乐作品,胜任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任务和声乐辅导工作。声乐教学是一门授课艺术很强的专业教学,既要求把学生训练成声音优美、可以灵活调节、自如控制的“乐器”,又要培养他们成为具有较高的文学艺术修养、敏锐的音乐感受能力、准确的艺术处理表现的“演奏者”。声乐教学集理论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熔理性讲解、技能训练、情感表现和艺术创造于一炉,因而形成了独特的因材施教的授课方式。正是基于承认客观上个体嗓音条件、心智状况、音乐感受和接受能力上的差异,承认学生入学时专业程度的差异,承认同一年级存在着授课要求和教学进度的差异,所以因材施教成为声乐教学的突出特征。分级教学改革了传统的声乐曲目汇编的形式,制定了按程度明确分级的规定曲目,并以此作为声乐教学的选材依据。规定曲目的制定是对二十多年来学院音乐教育专业(广东省示范专业)教学的不断认识、不断提高的结果,体现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的全新思维,有利于声乐教材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建设,从而为形成规范化的声乐教材奠定了基础,这对于声乐教学的学科建设无疑具有长远的影响。 在音乐艺术领域,声乐作品以其“短、平、快”的优势,紧扣时代的脉搏,迅速直接地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精神风貌、大众心态和民俗伦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声乐创作的发展,声乐分级教学规定曲目也将不断更新,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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