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一节 概述
一、可持续发展的提出
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并不是根据某些人的主观意志(或设想),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简称《人类环境宣言》),并制定了斯德哥尔摩行动计划。宣言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扼要叙述了人与环境的关系,规定了在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方面所应采取的7个共同原则;第二部分阐述了在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方面所采用的共同原则所申明的信念。就有关自然保护、生态平衡、污染防治、城市化、人口、资源、经济、环境责任及赔偿、核试验、发展中国家的需求等一系列范围广泛的人类环境问题,从环境道德、环境战略、环境法制的不同角度,表明了与会者的“共同信念”。
由于这些观点和原则并未真正被世界各国的决策层所接受,到了1982年5月1日至18日,在内罗毕召开的人类环境特别会议,检查发现斯德哥尔摩行动计划并未收到实效。会议通过的内罗毕宣言提出:“然而应当指出,行动计划仅是部分地得到了执行,而且其结果也不能认为是令人满意的。这主要是由于对环境保护的长远利益缺乏足够的预见和理解,在方法和努力方面没有进行充分的协调,以及由于资源缺乏和分配不平均。……人类的一些无控制的或无计划的活动使环境日趋恶化。森林的砍伐,土壤与水质的恶化和沙漠化已达到惊人的程度,并严重地危及世界大片土地的生活条件。有害的环境状况引起的疾病继续造成人类的痛苦。大气变化(例如臭氧层的变化、二氧化硫含量日益增加和酸雨),海洋和内陆水域的污染,滥用和随便处置有害物质,以及动植物物种的灭绝,进一步威胁人类的环境”。从斯德哥尔摩(1972)到内罗毕(1982)经历了10年,虽然70年代中发达国家的城市环境污染状况有明显改善,但这只是局部有所改善,而整体仍在继续恶化,80年代出现了第二次环境问题的高潮。80年代末、90年代初全球性的严重环境问题已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全球性环境的不断恶化,引起了人们的深刻反思。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把经过长达4年研究和经充分论证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提交给联合国大会,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这种模式既包含了对传统发展模式的反思和批判,也包含了对规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理性设计。就理性设计而言,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工业应当是低消耗高效益,能源应当被清洁利用,资源永续利用、粮食保障长期供给,人口与资源保持相对平衡,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等许多方面。这表明了世界各国都已意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必须转变发展战略,从传统的发展模式转变为可持续发展模式。
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与相隔20年的斯德哥尔摩的人类环境会议对比,审视人类走过的足迹,可以发现经过20年的实践和反思,人们对环境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和全球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取得了深刻而一致的认识;并明确了责任,主要责任直接地或间接地来自工业发达国家,这是公认的历史事实。当然,明确发达国家对环境问题应负主要责任,也不能掩饰发展中国家的责任。除了历史上的原因之外,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对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处置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而且呈发展趋势。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这次大会找到了环境问题的根源,找到了解决环境问题的正确道路,世界各国普遍接受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回顾1972~1992年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人类经过深刻反思后所做出的唯一正确的选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