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汛期,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在下述几个方面加强防汛值班:
当地政府及防汛指挥机构各行政首长和相关责任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责任制的规定到岗到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政措施,组织指挥防洪抢险。
加强警戒区的巡查、监测,对警戒区、危险区,特别是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雨量站、主要河流、各险工险段,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值班,要根据需要随时向指挥部报告雨情、汛情、灾情及险患的发展情况,随时报告抢险、排险进度,人员疏散转移安置等情况。
当情况紧急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力量,增加防汛抢险人员,抢险队伍应整装待发,成立机动抢险队,严肃防汛纪律,服从命令听指挥。
经常进行防汛紧急会商。面对险情高发期,防汛指挥部要经常进行有领导、专家等参加的防汛紧急会商,分析防汛形势,制定防汛抢险的决策方案、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