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人口统计指标
【人口数 】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
是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
常住人口、现有人口和户籍人口
【常住人口】
指在调查区域内经常居住的人口,具体包括三款人:
⒈户口登记地在调查区域并且在该区域内常住的人口(不包括户口登记地在调查区域内但长期外出的人口);
⒉ 户口登记地不在调查区域但在该区域内常住的人;
⒊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户口,在该区域内居住的人口。现有人口(又称在场人口或现场人口),指在某一调查时 点时,调查区域内的全部人口。
【现有人口】的统计不考虑调查对象户口登记地的情况和居住时间的长短,只要调查时点时在场的人口都包括在内。现有人口不包括户口登记地在调查区域内但在调查时点暂时外出的人口。户籍人口,指在调查区域内有户口登记的人口。
【户籍人口】的统计和常住人口以及现有人口不同,如果未办理户口 迁入手续,不论在调查区域内居住时间有多长,都不能统计为户籍人口。
由于常住人口资料的使用价值较高,便于进行行政管理、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现在我国的人口普查和每年进行的人口抽样调查均以常住地进行登记,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
市镇人口和乡村人口按常住人口的居住地情况划分。
【市镇人口】
指地级市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口、县级市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县级市和县下辖镇居委会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
【乡村人口】
指县级市和县下辖镇村委会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县级市和县下辖乡行政域内的常住人口。?
【农业人口】
指户籍人口统计中户口性质为农业人口的人口。
【年平均人数】
是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性别比】
反映两性人口之间比例的指标。指在总人口中或在各年龄人口中,男性人数与女性人数之比。通常用每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出生人口与死亡人口
【出生人口】
指在一年内出生之后有生命现象(如心脏跳动、有呼吸等)的全部活产婴孩数。包括出生后有生命现象,但以后由于各种原因死亡的婴儿,不含死胎婴儿。
【死亡人口】
指由于各种原因失去生命的人数之和,包括出生后有生命现象,但以后由于各种原因死亡的婴儿数,但不包括死胎数。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计算公式为:人口自然增长率 =(出生人口 - 死亡人口)÷年平均人口数× 1000 ‰ = 人口出生率 - 人口死亡率。
【人口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平均每千人所出生的人数的比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人口出生率 = 出生人口÷年平均人口× 1000 ‰;人口死亡率 = 死亡人口÷年平均人口× 1000 ‰。
年平均人口 = (年初人口数 + 年末人口数)÷ 2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婴儿死亡率】
是 0 ~ 12 个月的婴儿死亡数与 0 ~ 12 个月的婴儿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计算公式为:婴儿死亡率 =0~12 个月的婴儿死亡数÷(2/3 本年度出生婴儿数 +1/3 上年度出生婴儿数)× 1000 ‰。
【负担系数】
是用人口年龄结构计算出的相对指标,是指被抚养人口与 15 ~ 64 岁人口的比例。可分为总负担系数、负担老年系数、负担少年系数。总负担系数是指全部被抚养人口与 15 ~ 64 岁人口的比例;负担老年系数是指老年人口与 15 ~ 64 岁人口比例;负担少年系数是指少年人口与 15 ~ 64 岁人口的比例。
【在业人口】(又称就业人口)
指在十五周岁及十五周岁以上人口中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
【不在业人口】
指十五周岁以上人口中未从事社会劳动的人口。包括:在校学生、料理家务、待升学、市镇待业、离退休、退职、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在业人口。
【成人文盲率】
是一项综合反映文化程度指标,是指成人文盲和半文盲人口(指不识字或识字不足 1500 个字,不能写字条,没有达到扫盲标准的人)占 15 岁以上人口的比重,用百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成人文盲率 = 成人文盲和半文盲人口÷ 15 岁以上人口×100% 。
【婚姻和生育指标】
结婚率 = 一年内结婚人数÷年平均人数× 1000 ‰
离婚率 = 一年内离婚人数÷年平均人数× 1000 ‰
再婚率 = 再结婚人数÷已结过婚的人数× 1000 ‰
平均初婚年龄(岁) = 期内初次结婚的男性(或女性)的年龄总和÷期内初次结婚的男性(或女性)人数
一般生育率 = 年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数÷育龄妇女总人数× 1000 ‰
特殊生育率 = 某年龄(组)妇女生育的活产婴儿数÷该年龄(组)育龄妇女人数× 1000 ‰
总和生育率 = ∑育龄妇女各年龄别生育率
【人口密度】
指平均单位土地面积上居住的人口数。一般以每平方公里上居住的人口数来表示。即某地区(某国家)的人口数除以该地区(该国家)的土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