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耕还林地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林牧渔业产业结构得到了有效调整。截至去年底,100个样本县共退耕还林91.4万公顷。其中79个样本县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比工程初期的1998年下降了7.4个百分点,林业、畜牧业产值比重分别提高了1.7和5.5个百分点;林业产值5年间增长了60.6%,年平均增长12.1%。
由于退耕还林现金和粮食补助增加了退耕农户的转移性收入,退耕农户的收入增速快于区域内非退耕农户。100个样本县的退耕农民每人每年从退耕还林工程中获得的补助(含粮食折资)为225元,相当于2003年100个样本县退耕农户人均纯收入的12%。
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被解放出来并找到新的就业门路。在78个样本县中,去年外出打工人数达511.1万人,占当年样本县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0.4%,外出打工人数比2002年增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