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一个星期六,爸爸带我和小玲去游乐园玩。那天,我可真高兴啊!我们玩了射击。
射击的奖品很诱人,打中三十个气球得中号玩偶一个。
我举起气枪,闭上一只眼,心里想,一定要打中!开枪后,一连几次,都没听见气球爆炸的声音,我气呼呼地把枪扔给小玲。她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玩偶。
我们抱着玩偶,爸爸给我们拍照,留下了美好的一刻。在回去的车上,爸爸把洗好的照片给我们,我们看着照片,说说笑笑。
此时,爸爸问我们玩偶归谁,我抢先说:“归我!”
小玲似乎不服气,争辩道:“这是我打中的,你怎么可以……”
“不行,射击的钱是我爸出的,归我!”
“我的!”
我们争吵起来,爸爸喝了一声:“停!这是小玲先打到的,归她!”
一气之下,我把照片撕成两半。
几天后,爸爸对我说:“小玲回老家了,她要我把玩偶给你。”
我得意地拿着玩偶,回到房间。当我正玩得高兴时,发现玩偶中夹着一封信,信里有张纸条:“小蕊,我要走了,对不起,我拿了你的玩偶,是我的错。现在,我把它还给你。”
我一惊,手一松,信掉在地上。我低着头去捡,发现地上还有那张被我撕碎了的照片,我呆住了。许久,我捡起那张照片,把它放进抽屉,将它保存下来。
现在,我一打开抽屉,就会看到这张照片,一看到照片,就会想起小玲,想起这件事,想起我们曾经建立的深厚友谊。看着,想着,泪珠便在不经意间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