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秋游,看见山坡上有大片的草丛和灌木丛,我突发奇想:要不和亨利·法布尔一样,去研究研究昆虫,捉两只蟋蟀斗一斗?我二话不说,就干了起来。首先,寻找蟋蟀洞,书上说,蟋蟀喜欢生活在草丛或瓦片下。我按照书上的知识,果真又快又准地抓到了两只蟋蟀和一只蝗虫。
我把它们放在一块儿,做起观众来,时时刻刻期待着它们精彩的表演。那只小蟋蟀大如中指,发现自己身边有同类,对自己“称霸武林”有一定的威胁,就与大蟋蟀斗了起来。可是它的敌人有身高优势,三五下就被敌人打趴了,大蟋蟀把它咬死后,接着一口口地吃了起来,连坚硬的翅膀也不放过!真是太可怕了。它居然吞食自己的同类!不过,它有可怕的一面,同时也有温柔的一面,收拾了小蟋蟀,那只蝗虫也不服气,就和大蟋蟀打了起来。蝗虫使出了它的高招——“挠痒痒神功”,弄得大蟋蟀怒火朝天,亮出了它那巨大、粗壮的大腿,踢了蝗虫一脚,之后又不停地殴打那可怜的蝗虫。不一会儿,蝗虫就皮开肉绽了。接着又是一顿“温柔的批评”,总算放过了它,蝗虫再也不敢去侵犯大蟋蟀了,大蟋蟀自然也成为瓶子里的小霸王。
我不明白,为什么蟋蟀会吃同类而不杀蝗虫?看来这是个重大的问题,以后再细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