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作文:记得我第一本书是《唐诗三百首》,一面是诗,一面是画。那时读书,应该是最随心所欲的时候。没事有人告诉我应该平仄平仄平平仄地读,没有人要求我要熟知每一位作者,更没有人强迫我去记下每一句诗。识字甚少的我,甚至都读不懂一旁的注释。
只是看着画上所画的。读到“春眠不觉晓”时,画里有遍地的花与归来的燕子,我便知道,这写的是烂漫蓬勃的春光。
读到“床前明月光”时,画中的夜幕上挂着一个皎白的玉盘,我便知道,这句诗写的是明月。
有时把一首诗读久了,竟能切身体会到诗文间缠绕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对于年幼的我来说,书所能给我带来的触动与新奇的感受,是旁物远不能及的。
后来上了小学,识字渐渐多了起来。十岁生日时,父亲送给我三册书。这三册书每本都有着足足的五百余页,没有鲜艳的插画,也没有通俗易懂的注音。我却出乎父亲意料之外,极其耐心地读完了这三册大部头的书。
那时读书,有足够充裕的大把时间与让我眼花缭乱的各式书籍在一起。那时,我读得最多的是古代的典籍:《道德经》的谆谆教导,《山海经》的古怪稀奇,《三十六计》的大勇大谋,《三国志》的金戈铁马……后来在老师的带领下,我开始阅读近现代与国外的名著。
现在上了初中,能够无拘束阅读的时间越来越少。有时空闲的时间能读上几篇文章,都如获至宝地欣喜。
渐渐地明白,读书于我而言早已不是什么喜趣爱好了,而是我的生命乃至灵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爱用指尖触碰纸上那些墨印的方块字,我能感受到它们悠长的呼吸声;我爱低头去嗅每本书的香气,不是油墨干枯的气味,而是一种绵润细腻的清香钻进你的鼻尖;我爱用手抚过一排排的书脊,书脊略显粗糙的纸张与指尖的亲密接触,仿佛再近一点可以摸到书的灵魂。
想起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曾写过,“我心有猛虎,细嗅蔷薇。”那些书籍便好似壮丽盛放的蔷薇摇曳在我所渴望触及的地方,而心中对于书籍的情感浓郁得便如猛虎般蓄势待发。
我小心地将它们放出来,幸而,它们懂得轻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