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建校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是山东省内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高等院校。50多年来,在几代山政人的辛勤耕耘和不懈努力下,学校的各项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办学定位。近年来,学校党委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确定了教学型院校办学类型定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服务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面向定位,确立了“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坚持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
办学条件。山东政法学院占地853亩,校舍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功能完备,区划合理。固定资产总值4.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37万元。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刑事执行机关等系统和企业建设了1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内建有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计算机教学实训中心、外语教学实训中心、经济管理教学实训中心、新闻传播教学实训中心等5个实训中心,其中,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被省教育厅评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设有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证据技术实验室等20多个研究所(中心)。图书馆馆藏印刷版图书92万册,电子图书3054GB,拥有一个电子文献资源信息中心,是“书生”、“超星”数字图书馆和“中国知网全文期刊”的网络检索一级站;学校图书馆被评为山东省高校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
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00余人。专任教师中近半数拥有教授、副教授职称,4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00余人。拥有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拥有100余名兼任律师的“双师型”教师,多位教师在省仲裁委员会、省立法咨询委员会担任委员。9人获的全国和省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学校还聘任100多位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及大型企业的国内知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人才培养。山东政法学院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创新意识引领教学改革,常抓不懈,效果显著。学校现设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商学院、外语系、信息科学技术系、新闻传播系、政治与行政管理系、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34个普通本专科专业。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
学校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狠抓内涵建设,逐步构建特色教学体系。学校着力打造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网络课程体系、实践实训课程体系、素质拓展课程体系等4个课程体系。专业设置涉及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五个学科门类。学校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三三三”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有近20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6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1个专业被确定为教育部改革试点专业,承担省级教改项目近10个,获得多项省级教学优秀成果奖、省级优秀教材奖等奖励。学校重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建有精品课程录播室、信息化教学管理平台、教务管理平台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实现了人才培养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拥有比较完整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学科建设。山东政法学院实施学科建设工程,坚持长远规划、主辅结合的原则,遵循“突出特色,做大做强法学学科;重点扶持,统筹法学外学科发展”的思路,系统构建特色学科体系。重点发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法学等传统法学优势学科,积极拓展监狱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英语、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其它学科。目前,学校学科建设已基本涵盖法学各二级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对法学学科的支撑作用日趋明显,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