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法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并更名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行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司法厅共管,以山东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中央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济南、章丘两个校区办学,占地总面积560余亩。济南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济南市区燕子山脚下,章丘校区位于山川秀美的济南章丘大学园区。学院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全,拥有图书馆、电子阅览室、速录室、多媒体教室、警体训练馆、模拟会计室、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庭、文秘综合实训室等现代化教学、实训设施,较好地保障了教学需要。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172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73人,教授、副教授52人。由大学教授、行业专家组成的兼职教师40余人。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设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司法助理、监狱管理、社区矫正、社区管理与服务、劳动与社会保障等11个专业。现有三年制大专、五年制大专、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共3400余人。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学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为全省政法系统、西藏自治区法院系统和社会相关部门输送了大量法律专业人才,多数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学院先后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连续11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