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地处合肥市西郊大蜀山风景区,是省公安厅主管的全省唯一的一所公安院校,创办于1958年,历经安徽省公安学校、安徽省民警学校、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安徽大学公安学院等时期。2004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置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建设,由早期以培训公安和政法系统业务骨干为主要任务的学校,逐渐发展成为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的公安高校,为全省公安政法机关培养、培训了3万余名专门人才和业务骨干,被誉为“安徽公安警官的摇篮”。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属副厅级建制,内设机构15个,编制数239人,教职工155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0人,其中副教授19人,讲师40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24人。学院占地面积114亩(不含教职工宿舍区48亩),校舍总建筑面积57885平方米,拥有9万册藏书和体现公安教育、培训特色的实验实习设备、训练场馆、技术装备器材和较为完善的办学基本设施。
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现开设10个专业,目前招收治安管理、侦查、道路交通管理三个公安类专业。除了全日制公安大学生的培养教育外,学院作为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每年还承担着3000人左右在职民警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主要是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基层所队长等中级警官层次。同时,学院还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联办自考和本科函授,规模在800人左右,已经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本科函授、各类在职公安民警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格局。
自2005年开始,经省政府批准,学院实行“按需招生,单列考录”政策,学生毕业时,按当年毕业生数的90%的比例择优录用为人民警察,并统一安排到县级公安机关以下的基层一线工作。招生人数需经人事厅批准,原则上在500人左右。为了认真贯彻“按需招生,单列考录”政策,学院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思路和办学定位。在人才培养上,突出“加强基础、淡化专业、贴近实战、培养通才”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着“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政治上合格、业务上过硬的人民警察”这一目标去办学。并提出了“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学什么”的为公安实践服务的办学理念。在总体定位上,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原则”,即以建设合格公安院校为中心,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和突出公安特色、遵循教育规律两个基本原则,努力把学院建成培养合格民警的摇篮、培训在职民警的省级示范基地、服务于公安实战的研发中心。
目前,在省公安厅和教育厅的领导下,学院党委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以迎接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为契机,以服务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为抓手,率领广大教职员工励精图治,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优化办学条件,为实现省委提出的“加强公安学院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的目标、打造“平安安徽”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