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妃眼巴巴地盼望佳音,一见宋仁宗回宫便急问道:“宣徽使……”宋仁宗埋怨她说:“宣徽使宣
徽使,你就知道个宣徽史,咋就不知道包拯是个御史!”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一个人在皇帝面前都敢唱“黑脸”,其他场合可想而知。自古以来,只有那些不怕丢官、不怕坐牢、不怕杀头、只怕国家受害百姓遭殃的人,才敢唱“黑脸”。幸运的是包公生逢比较开明的宋仁宗,加之具有高明的斗争策略,才得以安居高位,享其天年。假如碰上听不得一点反面意见的皇上,早就被杀头了。
外甥打舅舅,认法不认亲
包公首次响亮地喊出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八个大字,流传至今。要做到这八个字,只能先从自身做起。他平时办案执法没有私人请托条子,没有亲朋好友因私事打扰,为秉公执法而“六亲不认”。
他调任庐州(含合肥)知州时,家乡亲友个人笑逐颜开,以为可以大沾其光,纷纷跑去拜望,不料全都吃了闭门羹。他娘舅觉得外甥来当官,自己犯点事也总会得点照顾,但包公照例开庭审讯,按律责打七十大板。从此以后亲戚朋友都格外小心,谁不敢仗势胡来。“外甥打舅舅──不认老娘亲”,此事轰传四方,老百姓拍手叫好,亲友们有的骂包公六亲不认,不近人情,成心沽名钓誉。包公坦然自若,挥毫赋诗一首: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干终成栋,精钢不做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
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
末两句意思是:史书中记载着圣贤的教诲,我要身体力行,决不违背,免得给后人留下耻辱。这是包公一生做人做官的真实写照。
包公对子女管教严格。他的长子官居通州(州府官员之一种),政声亦好,英年早逝;幼子在包公去世时年仅5岁,包公留下的家训是:“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意思是说,后世包家子孙在外做官,如果有违反家法规定而受贿、贪污者,生不得让他回到包氏宗族来,死不得葬在包氏祖坟中。据说包子孙都能严守祖训,无一贪官。
历代清官廉吏无不淡泊利禄、清心明志,包公尤其如此。包公年轻时中进士,即被任为朝官和知县,却为侍养年老双亲而推辞。父母去世后很久,他已四十来岁了,经乡里父老苦劝才出去做官。他苦读经史,修身养志,数十年如一日,做官后身体力行,即使贵为大臣也不改平民生活和平民作风,衣食同百姓时一样,从不搞特殊。当时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盛产名贵的“端砚”,制度规定每年必须进贡一定数量给朝廷,历任知州大都另征数十倍于定额的“端砚”献给各类权贵,以求升官发财,搞得端州百姓叫苦连天。包公做端州知州后,下令只按定额征收,不得多征一方,百姓奔走相告,一片欢呼。他离任时,吏民精制一方最好的“端砚”相赠,公包婉言坚辞。“不持一砚归”,当时就传遍端州内外。
加载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