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国会通过的包括保证信仰、言论、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在内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后通称“民权法案”(或“权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
【国会】 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本届国会(第113届)于2013年1月3日开幕。目前,参议院有民主党人53名,亲民主党独立人士2名,共和党人45名;众议院有民主党人200名,共和党人233名,空缺2名。参议院议长(副总统兼任)小约瑟夫·拜登(Joseph Robinette Biden Jr.);临时议长帕特里克·莱希(Patrick Leahy,民主党);众议院议长约翰·博纳(John Boehner,共和党)。
【司法机构】 设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别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终身任职。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现任首席大法官小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 Jr.)。
【政党】 美国有多个党派,但在国内政治及社会生活中起重大作用的只有共和党和民主党。
(1)共和党(Republican Party):成立于1854年。1861年林肯就任总统,共和党首次执政。此后至1933年的70多年中,除16年外,共和党一直主政白宫。1933年至2001年之间,曾有艾森豪威尔(1953年1月至1961年1月),尼克松、福特(1969年1月至1977年1月),里根(1981年1月至1989年1月),乔治·H·W·布什(1989年1月至1993年1月),乔治·W·布什(2001年1月至2009年1月)执政。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现为雷恩斯·普利巴斯(Reince Priebus)。该党没有固定的党员人数,一般在总统大选中投共和党候选人票者就成为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