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欧盟的关系】老挝与各主要欧盟国家保持传统友好关系。其中,德国、瑞典、法国均为老主要援助国,援助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农业、卫生等领域。2011年8月,欧盟表示将放宽原产地规则,包括老挝在内的最不发达国家可以获得普惠制体系的豁免资格,将作为欧盟的优惠贸易伙伴进口原材料、生产成品并出口欧盟市场。
【同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关系】老挝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成员,2008年成功举办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老挝与联合国、世行、亚行等国际机构保持良好合作。2012年10月,第七届亚欧议会伙伴会议在老挝召开。11月,第九届亚欧首脑会议在老挝召开。2013年3月,内陆发展中国家《阿拉木图行动纲领》亚欧地区审查会议,第7届柬老越(CLV)峰会,第6届柬老缅越峰会(CLMV),第5届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战略合作峰会(ACMECS)在万象举行。2014年1月,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总干事天野之弥访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