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市扶贫龙头企业总体情况是好的,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发挥是明显的,但有一些扶贫龙头企业在经营管理的理念、企业发展思路、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扶贫龙头企业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我市首批确认的36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中,多的县8家,占全市的22%,而有3个县没有一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全市87家市扶贫龙头企业中多的县达16家,少的县只有一家。
二是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主要是给企业提供贴息贷款扶持方面,虽有少部分企业享受到政府减、免税优惠或财政资金扶持,但很多企业享受不到,申请使用信贷扶贫资金手续复杂,抵押担保困难,企业资金投入不足,经营比较困难。
三是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尽管不少扶贫龙头企业在带动贫困地区发展、贫困农户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多数企业的规模偏小,辐射带动作用有限;一些龙头企业管理方式、生产方式落后、技术含量低,发展后劲不足,企业成长速度缓慢,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辐射面不宽,市场竞争能力比较弱。
四、加大力度,加快我市扶贫龙头企业发展
(一)提高认识,把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各级扶贫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责任意识,把扶贫龙头企业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整体布局之中来谋化。一是要围绕基地抓龙头,围绕龙头办基地,为扶贫龙头企业提供充足的加工原料,促进全市龙头企业的大发展;二是要制定有效的扶持措施,推动龙头企业发展。在劳动力转移培训中,要优先满足扶贫龙头企业对技术工人的需要,优先安排培训。要协调有关方面,创新担保和保险机制,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服务,探索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贫困农户承贷承还、提供贷款担保等有效办法,确保贫困农户在产业化过程中受益。同时,要协助金融部门做好扶贫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工作,确保贷款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二)强化宣传,给扶贫龙头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对参与扶贫开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应当本着在政治上肯定、精神上鼓励、政策上引导、经济上支持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及时宣传,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参与扶贫开发光荣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环境。要大胆探索,深入研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相关的政策支持和措施建议,包括无偿捐助的税收减免、扶贫项目支持、企业贷款贴息、企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创新体制机制,调动企业参与开发扶贫的积极性。
(三)加强指导,提供优质服务,帮助扶贫龙头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扶贫部门要主动牵头,动员和组织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对这项工作的支持,为企业参与扶贫开发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律和社会环境。要认真研究、切实加强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工作指导,积极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搞好信息服务,特别是要指导企业协调好与农户的利益关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贫困群众的利益和权益,帮助化解矛盾,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管理,健全完善扶贫龙头企业管理办法,促进龙头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对扶贫龙头企业的管理,明确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措施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带动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持续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龙头企业考核和检查指导,对企业的考核评分指标要进一步细化。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显著的企业,对考核优秀的扶贫龙头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加大扶持力度;对考核不达标的,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法经营的,或不发挥扶贫作用甚至坑害贫困群众的企业,将取消其“扶贫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