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开展巡查检查,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违法用地
为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区政府制定了《重庆市江津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办法》,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察机构,专业执法队伍,各镇街、国土房管所和聘用的义务信息监察员作为动态巡查的主体。并将巡查工作各项指标列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各巡查机构和巡查人员要切实履行巡查职责,对本辖区域土地开发利用的行为进行动态巡回检查。区国土房管局和各镇(街)要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城郊结合部和国道、省道两侧的土地,作为一级巡查区域,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各镇(街)和国土房管所要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一般农用地、乡村结合部、县级公路两侧的土地划为二级巡查区域,每半月至少巡查一次。各镇(街)组织的义务信息监察员,要将村社规划范围、村社周围的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矿区划为三级巡查区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各巡查单位和人员要建立健全动态巡查登记卡和台帐,在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及时报告区国土房管局严肃查处。通过建立健全动态巡查监管网络,达到有效减少违法案件,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目的。
同志们,区委、区政府加强土地管理和违法整治的态度非常坚决,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务必以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切实把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顺利通过市联合督察检查组的检查验收,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大城市和打造千亿工业强区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