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利益。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人民法院通过案件审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
一要在制度建设上为民。完善诉讼引导、首问负责制,建立“一条龙”式执法机制,引导人民群众诉讼;推行预约上门立案、双休日立案、巡回立案等,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二要在硬件建设上为民。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加快立案大厅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两个中心”建设和基层法庭以及巡回审判点建设,送法到基层,送法到村头,面对面服务。三要在经济利益上为民。充分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努力把握事关民生案件的审理,对就业、就医、就学、赡养、抚养、抚育费等案件,妥善审理,案结事了,防止反弹,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最快、最好的保护。四要在司法裁决上为民。处理每一起案件都要着眼于更好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对伤残、孤寡、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起诉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以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坚实的群众基础。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法院工作要科学发展,自身建设是根本,是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院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 》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保证。
一要加强班子建设。要在班子中大力倡导勤奋好学、真抓实干、顾全大局、廉洁司法的良好风气;要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积极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增强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要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能力和驾驭能力,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结合法院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院上下都要从“一”抓起,抓好每一位法官,抓好法官的每一天,抓好法院的每一项工作,使干警政治素质得到提高,自律意识得到加强,营造一种风正气顺、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加强廉政建设。三要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执行最高院“五条禁令”和市委“五个禁止、十个不准”的规定,严肃审判纪律,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以切实转变作风,确保廉洁司法。四要加强基础建设。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审判法庭、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增加硬件投入,逐步改善法院办公环境,提高办公的科技含量,提供强大的物质装备保障,使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深化法院改革,提升司法能力。深化各项改革是实现法院工作创新的必由之路,要根据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就法院内部改革制定实施意见。法院改革要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分步实施,务求实效。
一要建立权力制衡机制。进一步完善“立审分立,审监分立,审执分立”制度,切实推行统一立案体系,使立、审、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二要增强办案效率意识。继续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等做法,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程序,快立、快审、快执,提高办案效率。三要拓宽司法调解范围。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行政诉讼特点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尝试调解解决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调解力度,强化执行和解工作等,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作用。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四要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制度,要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按照质量、效率并重的要求,分解权限、细节管理、奖惩兑现,使法院管理更加制度化、标准化、人性化。
六、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离不开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新的一年里,法院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一要坚持报告制。对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和人大请示、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二要完善联系制度。继续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络工作,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要落实党委、人大批示和议案的办理制度。认真办理县委、人大交办事项和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质询,强化交办事项的动态管理,明确责任,对代表的建议、意见优先办理、限期办结。四要强化服从制度。通过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机制建设,使审判工作服从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不动摇,服务大局不偏向,依法审判不走样。
同志们,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展望新的一年,人民法院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县法院全体干警要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围绕“维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珍惜荣誉,加倍努力,全力争取法院工作的新突破和新业绩,为加速实现全县经济跨越赶超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