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制度创新是根本。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特别是要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长效机制,努力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监督制约机制。要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化、规范化。要更加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努力做到主体合法、程序规范、处罚适当、监督有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开展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推行电子监察,提高监察效能,做到全方位监控,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科学性、有效性。三是不断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要继续坚持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和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工作,不断完善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要继续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不断加强基层工商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切实转变队伍作风。
(四)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和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更加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努力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和加强自身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支持帮助。一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既自觉接受监督,又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机构全面有效地履行职责。二是努力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要充分保证纪检监察机构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有效监督。要不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三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加强自身建设。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进一步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继续关心和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培养使用工作。要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同志们,做好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积极进取,锐意开拓,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