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村务混乱。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但在发案村中,有些村公布村务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不规范,有的村公布栏建在村部里面群众看不见,有的公开表面的东西多,具体的内容少,有的采用虚假的办法来公开帐目,欺骗村民。
3、权力集中。在一些村里,权力主要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等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因此,行贿者便将目标锁定大权在握的主要村干部。另外,一些村干部作风霸道,村内大小事务均由村支书、村主任一个人说了算,致使村支书、村主任的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监督。
4、监督弱化。一些村干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乡镇对村干部的监督也不够到位,对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存在一些迁就思想,把放任当关爱,缺乏严格的监督。一些村干部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不宣传、不贯彻,农民也不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不能和不敢依照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去监督村干部。
危害性:村官腐败案小害大:一是“官”虽小却影响大。“村官”腐败既有村书记、村主任,也有村一般干部。这些“村官”由于直接面对群众,老百姓往往从“村官”来看党的干部形象。因此,“村官”是否称职,是否为民办事,直接影响到党的干部形象。额度虽小却范围大。“村官”腐败涉及的违纪金额多数较小,但所涉及的范围广泛。有乱收费再贪污的,有贪污村干部工资的,有贪污土地承包金的,有贪污征地赔偿款的,甚至有政府拨发的救灾救济款物的等等,几乎遍布村民委员会职权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这些虽然数额不大,但所涉及的款项,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在村民们眼中是十足的大案;二是案子虽小却危害大。近几年东海县查处“村官”腐败案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但对社会的危害也相当大。危害基层政权建设。村级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群众,那种“不捞白不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以及不择手段贪污受贿、不顾村情挥霍公款的腐败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降低了基层政府的威信,严重影响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三是危害农村稳定。部分“村官”的腐败行为,直接造成群众上访,且往往导致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给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障碍。
从我们乡的实际情况来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是好的,但乡村两级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的差距有:纪检信访较、两年
有所反弹。从今年4、5月份有5各村发生纪检信访,有2个村形势严峻重复访特别严重,都是反映村干部经济问题,有一部分都已查实了。最近一个月由于换届选举的大环境影响,基本上每个村都有信访,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县纪委工作室最近还要过来调查。对于工作室调查,我们村一级要有正确的认识,调查是两个方面,反映人反映问题是否属实要通过调查来验证,若确实存在一些小问题自己事先都知道的,可以先跟我们乡里讲清楚,争取协调解决。若没有问题,纪委查实也是给你一个清白。
二、切实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着力打造清明李埝、和谐李埝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更需要廉洁的村务管理环境,制度建设是重中之重、重要保证。这次会议前,乡纪委及农经同志在基础上,完善了《李埝乡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汇编》,重在执行,各村、各涉及单位都要认真地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要以铁的纪律来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做好村干部违纪违法的预防工作,保护好村干部,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不想犯”的意识
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出席中央党校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并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心尽力干好工作。“三观”是对党员干部必须树立的思想观念的概括浓缩,世界观标举人生指南,权力观揭示权力本质,事业观蕴含施政方向,相互联系,融为一体。
1、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村干部进行文化知识、财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改变目前部分农村干部学历相对偏低、财务知识不懂、法制观念淡薄,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让其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应服务于人民。各村回去过后要组织几次全体乡村组干部学习会,重点学习《李埝乡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汇编》内容。
2、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组织村干部进行讨论,使他们从中吸取教训。同时,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村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使广大村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准则。对村干部在工作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找其谈话谈心,及时提醒、敲警钟,不能无原则地满足其要求、照顾其情绪、放纵其缺点。
3、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农村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我预防。要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的宗旨意识,确立高尚的人生追求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操,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行不干,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健全制度,创建“不能犯”的机制
1、健全选人机制。三年一度的农村换届选举十分重要,同时也非常复杂,下一步村委选举要加强组织和监督,严查舞弊贿选,避免“家族村官”、“恶人村官”、“贿选村官”等现象的出现。确保民主民意的实现。
2、强化村务公开。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凡涉农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重大村务和财务,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杜绝由少数人“拍脑袋”决策的现象,努力提高村务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每月向村民张榜公示村级政务、财务和重大事务,真实、全面地向村民公布全村的重大信息,给村民一个明白。
3、严格村帐乡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代理中心与村民理财小组的联络。村级财务收支必须坚持“六有”原则,即:有正规发票,有经办人签字,有用途说明,有财务人员审查,有主管领导双签字(支书、村长)审批,支出应有村民理财小组的审核意见,杜绝违规操作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