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城区政府表彰了在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从副区长通报的今年以来全城区安全生产形势来看,我城区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效果较好,但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等会,李书记还就安全生产工作作重要讲话。下面,结合我城区实际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找差距,高度重视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
2012年,城区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呈现出整体下降的良好趋势。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39起,死亡27人,受伤12人。与2011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8.75%、3.57%、64.70%,死亡人数比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少6人;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责任落实到位。一是严明责任促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做到不留监管空档。二是以责任追究促落实。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考核力度。三是以作风建设促落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和人员深入最基层,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出成效。
(二)隐患治理到位。加强了以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财政投入安全生产经费94.36万元,增设和完善城市道路和325国道的交通标志、红绿灯、减速带和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三)专项整治到位。加大了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出动12258人次,车辆5356台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463处,已整改460处,完成整改率99.35%;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合计616起;交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799起。
(四)应急准备到位。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了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处置。重大节日期间,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各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了各类事故信息畅通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予以处置。
(五)宣传教育到位。以“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教育活动为契机,特别是道路交通,通过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为广大群众、车辆驾驶员讲解《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营造了“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监督管理到位。各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企业重点部位和岗位的监控、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加强了安全监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城区的安全生产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辖区大部分企业为民营企业,设施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企业管理层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二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受全城区人员编制的影响,目前,各镇(开发区、街道)的安全员都是兼职,投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时间难以保障。三是325国道交通事故没有得到根本整治。四是农村乡村道路安全监管有待加强。五是非法建设没有彻底解决。六是火灾隐患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各镇(开发区、街道)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道路交通和消防工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领导重落实,确保2011年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落实。全城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按照“围绕一个目标,打牢两个基础,做好七项工作”的思路,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围绕一个目标
即:降低事故总量,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打牢两个基础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一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和企业的两个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实现和谐发展。二要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向主管部门提交安全生产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和兑现承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三要强化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11〕7号文件精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省、市、县、乡各级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联系点和例会制度,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认真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我们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强化安全生产问责机制,按照“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三问”责任追究制,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四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把监管重点放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五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